”因此,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不动产所支付的/123,456,789-0/的佣金,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根据拍卖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单一资产拍卖和企业整体资产拍卖,在每个纳税期内,拍卖免税商品的业务发生在拍卖行时,应在申报纳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备案手续。
1、我 拍卖行拍卖免税货物,请问如何办理免征增值税免税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增值税优惠政策取消审批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8号)文件规定,二、纳税人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并按以下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一)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内,将申报资料作为申报资料的一部分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在每个纳税期内,拍卖免税商品的业务发生在拍卖行时,应在申报纳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备案手续。(二)纳税人符合减免税期限条件,备案材料内容不发生变化的,可以一次性备案。(三)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资料内容发生变化,仍符合减免税规定的,应在变化后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变更。不再符合减免税规定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免税,并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2、法院拍卖资产税收规定法律分析:法院拍卖企业资产税务资产拍卖一般是由委托人委托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机构,通过竞价或竞价的方式,将资产出售给出价最高者。根据拍卖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单一资产拍卖和企业整体资产拍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四条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和住所;(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四)拍卖的时间和地点;(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让的时间和方式;(六)佣金及支付方式和期限;(七)支付方式和期限;(八)违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否扣除支付 拍卖行的佣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第三点规定,个人财产拍卖所得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转让所得中扣除相应财产的原值、拍卖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款及相关合理费用。其中,第三点第三款明确:“合理费用是指拍卖财产时,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拍卖费、鉴定费、评估费、目录费、证书费等费用,”因此,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不动产所支付的/123,456,789-0/的佣金,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