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变卖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拍卖委托:(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二)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三)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货币债务;(四)当事人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无需拍卖财产的;(五)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正当异议的;(六)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七)其他应当撤销拍卖佣金的情形,如果你可以取消随意,可以无限涨价,那么拍卖行的规则就彻底乱了,执行法院有权撤销拍卖程序,拍...
更新时间:2023-03-04标签: 拍卖行取消吗拍卖行前有人民法院拍卖撤销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