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对佣金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价格不足200万元的,佣金率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超过0.5%,法律分析:拍卖公司按规定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佣金,但不能向委托方(即人民法院)收取,也就是说,在目前的强制拍卖中,拍卖公司赚的是买受人的钱,人民法院不需要支付委托人的佣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
更新时间:2023-06-05标签: 古韵阁拍卖行2005%古韵拍卖行佣金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