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2005〕869号)第二条规定,无论拍卖、变卖财产是纳税人的独立行为,还是人民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活动,纳税人都应当依法就拍卖、变卖财产取得的全部收入申报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国税发[1999]40号)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拍卖拍卖行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总价和价外费用,按4%的税率征收增值税。1、在拍卖行拍卖的东西要交税吗法律分析:资产拍卖需要缴税。拍卖取得的涉...
更新时间:2023-05-26标签: 拍卖行税被执行人拍卖行批复人民法院强制 全文阅读